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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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
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岗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鹤政发〔20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鹤各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鹤岗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鹤岗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六部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黑龙江省2009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及有关医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即:农村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第三条 基本药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按照国家的要求,做好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衔接等工作。
第四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立足市情,确保基本药物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坚持近期重点改革任务与远期制度建设目标相衔接,分阶段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目标。
第五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县区分级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模式,强化各部门职责与协调配合。
第六条 成立鹤岗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小组,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的制定及贯彻实施。
第二章 目标任务
第七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第八条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
(一)2010年1月始,率先在萝北县、东山区的乡镇卫生院和东山区、工农区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先行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在2010年12月31日前,绥滨县的乡镇卫生院和兴安区、兴山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包括执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现零差率销售,同时实行财政性补偿。
(二)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生产供应和合理使用,药品价格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降低城乡居民基本用药负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药物需求。
(三)到2020年,建立起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主体的、覆盖城乡的、规范完善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并与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体系相衔接,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及时获得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的基本药物,保证基本药物的规范合理使用。
第三章 目录管理
第九条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
第十条 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期,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需配备、使用非目录药品的,必须在省政府确定的非目录药品中遴选。
第四章 采购配送
第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参加以省为单位的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条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疫苗、免费治疗的抗结核药、抗艾滋病药、抗疟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等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仍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基本药物由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中标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第十四条 加强基本药物购销合同管理。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合同法》等规定,根据集中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第五章 配备使用
第十五条 建立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达到一定使用比例,具体使用比例按省卫生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有关规定,根据诊疗范围、临床路径及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规定,合理使用基本药物,严格规范医师处方和药师调剂行为。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社会监督。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购进价格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使用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计划生育药具、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基本药物等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药物保管、购进、使用、不良反应的监测管理应当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完善本单位基本药物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措施,对医院日常用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合理设定处方和调剂指标,对基本药物处方和处方及调剂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追踪检查、统计分析。定期公示不合格、不合理处方和药品调剂,以及超常预警,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鹤岗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国专利局关于中止执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通知
中国专利局
中国专利局关于中止执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通知
1991年11月23日,专利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开放城市、经济特区专利管理局(处),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专利管理机关:
国专发法字〔1989〕第226号文《关于印发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的通知》,由于事先未经国家物价部门会签,现中止执行《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专利纠纷办法》中的第二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其后事宜,待与国家物价部门协商后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欧盟出口盆景检疫工作的通知
国动植物检疫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欧盟出口盆景检疫工作的通知
(动植检植字〔1996〕17号)
广州、南京、杭州、宁波、深圳、上海局:
最近,国家局连续收到欧盟成员国的截获通知,通报我广东、江苏个别盆景场对欧出口的盆景,因检疫问题,而被销毁或处理。尤为严重的是,4月中旬,我驻德
国使馆经商处被告知,由于广东省IKANO和海旺企业有限公司,于1995年向德国出口
的盆景接连发生检疫问题,德方决定从1996年2月起,禁止从中国进口无花果、女贞
子、九里香、六月雪和榉树的盆景,给我国对欧出口盆景在经济上和信誉上造成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对欧出口盆景的检疫工作,请你局切实作好以下工作:
1.参照欧盟的检疫要求(见附件),对所有从事对欧盟出口盆景的公司和盆景
场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指定专门的机构、局负责监管及检疫。
2.各局要对注册的盆景场实行规范化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检疫要求
的做法,应要求其限期整顿,对拒不改进的,则取消其注册资格。
3.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盆景场的设施建设;
(2)生长期的病虫害防治;
(3)土壤和介质处理;
(4)出口时的检疫监装。
4.对于未经检疫擅自出口或将未经检疫的盆景混装于已检疫合格盆景中出口的
,一律不予出证或补证,并视情况对有关公司或厂家提出警告、限期整顿直至取消其注册资格。
5.各盆景场应具备一定规模的防虫网室,若现阶段不能建立全部出口盆景存放
的防虫网室,可先建小型的网室,同时应限期落实其余网室。拟出口的符合检疫要求的盆景至少在防虫室内存放2个月,出口时应直接从防虫网室装入集装箱。
6.据了解,最近有一些单位未经检疫审批,从国外进口栽培介质,这是违反检
疫法规定的行为,各局应认真查处,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并请于近期内对进口栽培介质的调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国家局。
附件:欧盟对进口盆景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
一九九六年六月十七日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ommunities
┌────────────────────────┬───────────────────────────────┐
│ Plants, plant products and other objects │ Special requirements │
├────────────────────────┼───────────────────────────────┤
│ 43. Plants of the bonsai-type,intended for │ Without prejudice to the provisions applicable to the │
│ planting, other than seeds, originating in│Plants listed in Annex Ⅲ A(1),(2),(3),(9),(13), │
│ non-European Countries. │ (15),(16),(17),(18), Annex Ⅲ B(1), and Annex │
│ │ ⅣⅠ(8.1),(8.2),(9.1),(9.2),(10),(11.1), │
│ │ (11. 2),(12),(13),(14),(15),(17),(18),(19.1), │
│ │ (19.2),(20),(22.1),(22.2),(23.1),(23.2),(24), │
│ │ (25. 5),(25.6),(26),(27.1),(27.2),(28),(32.1), │
│ │ (32.2), (33), (34), (36),(37), (38. 1), (38.2) │
├────────────────────────┼───────────────────────────────┤
│ │ (39),(40),(42), where appropriate, official statement │
│ │ thet: │
│ │ (a) the plants shall havc been grown and trained for at │
│ │ least two consecutive years in officially registered │
│ │ ‘bonsai’nurseries, which are subjected to an │
│ │ officially supervised control regime; │
│ │ (b) the plants shall: │
│ │ (aa)at least during the two last years prior to dispatch, │
│ │ —have been grown in either an unused artificial │
│ │ growing medium or in a natural growing │
│ │ medium which has been treated by fumigation │
│ │ or by appropriate heat treatment to │
│ │ ensure freedom from harmful organisms, and │
│ │ for which appropriate measures have been │
│ │ taken to ensure that the growing medium │
│ │ has been maintained free from harmful │
│ │ organisms. │
│ │ —be potted, in pots which are placed on │
│ │ shelves at least 50 cm above ground, │
│ │ —have been subjected to appropriate treatments │
│ │ to ensure freedom of mon-European │
│ │ rusts, │
│ │ —be placed only in insect-proof screened │
│ │ structures, │
│ │ (bb) within two weeks prior to dispatch, have been │
│ │ shaken free from the medium leaving the minimum │
│ │ amount necessary to sustain vitality during │
│ │ transport, and, if replanted, the growing │
│ │ medium used for that purpose meets the requirements │
│ │ laid down in aa); │
│ │ (c) the plants which have been grown in the registered │
│ │ ‘ bonsai’nurseries and those plants in the immediate │
│ │ vicinity there of shall have been officially in spected │
│ │ at least six times a year at appropriate times for the │
│ │ presence of harmful organisms of concem. │
├────────────────────────┼───────────────────────────────┤
│ │ The inspections shall be carried out at least by visual ex- │
│ │ amination of each row in the field or nursery and by visu- │
│ │ al examination of all plant parts above the growing medium, │
│ │ using a random sample of at least 300 plants in a │
│ │ genus where the genus comprises of not more than 3000 │
│ │ plants or 1031270622f the plants if there are more than 3000 │
│ │ plants in the genus, The harmful organisms of concern │
│ │ are those listed in the annexes to this Directive, and any │
│ │ other harmful organism in so far as it does not exist in │
│ │ the Community; │
│ │ (d) the plants shall havc been found free, in these inspe- │
│ │ ctions, from the relevant harmful organisms of concern. │
│ │ Infested plants shall be removed. The remaining │
│ │ plants, where appropriate, shall be effectively │
│ │ treated, and in addition shall be held for an appropriate │
│ │ period to ensure freedom from such harmful or │
│ │ ganisms and the material shall be packed in closed │
│ │ containers which have been officially sealed an bear a │
│ │ distinguishing mark to be reproduced on the phytosanitary │
│ │ certifcate, provided for in Article, 7, of this │
│ │ Directive enabling the consignments to be identified │
└────────────────────────┴───────────────────────────────┘